大家好,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,就是關于賣掉孩子打賞主播的問題,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賣掉孩子打賞主播的解答,讓我們一起看看吧。
淘寶直播童裝撿漏靠譜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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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播賣畫靠譜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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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小瘋直播賣黃金是真的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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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玉溪一名男子4萬元賣掉4歲女兒,一周揮霍3萬元打賞十余主播,這事你怎么看?
荒唐!4萬元賣到女兒只為打賞女主播,你TM腦子里怕是進水了!這種人留在世上還有啥用,拖去喂狗都便宜他了。
起因:
趙某在廣德偶遇老鄉(xiāng)希望給自己女兒找一個有撫養(yǎng)能力的家庭。因為孩子的母親和他已經分手,而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也都不愿意帶孩子。自己也無法上班所以想給孩子找一個有能力的撫養(yǎng)人。
經過陳某的牽線找到了汪某,然趙某帶上4歲女人去賓館見了面,最后以4萬元的價錢賣掉了女兒。
荒唐:
趙某拿著賣掉女兒的四萬元,給介紹人陳某發(fā)了888元的介紹費,然后剩下的錢先后給十多名主播打賞了3萬余元。對此趙某表示“給主播打賞、自己也感覺硬氣不少,當了會土豪。”
反悔:
趙某的母親熊某因許久沒有見到孫女,便問趙某孫女的近況,當?shù)弥獙O女已經被送人,熊某告訴趙某不把孩子找回來,從此以后斷絕母子關系。
隨后趙某才幡然醒悟!聯(lián)系到買家汪某,對方表示自己照顧的很好,也沒虐待孩子你只要把錢還我,我就把孩子給你。
自知沒錢的趙某沒辦法,最后只能投案自首,被判決有期徒刑五年!而被告人汪某涉嫌收買被拐賣兒童判處拘役五個月,緩刑六個月。
最后小女孩妞妞終于重新回到了母親身邊,希望她今后能夠快樂成長。
大實話:這種行為簡直是荒唐至極,應該以拐賣兒童罪論處!
事件經過:
2017年1月,妞妞被父親趙某從云南的奶奶身邊帶走
2017年7月,妞妞被父親帶到安徽,以4萬元的價格賣給汪某
2017年9月,趙某母親得知此事和趙某斷絕母子關系,此時趙某反悔想要要回孩子
汪某同意歸還孩子,但是需要趙某返還“4萬元”費用。但是,趙某在賣完孩子后的一周內就揮霍掉了3萬元用于打賞主播,無力償還,只好報警投案。
可能在我們常人看來都難以想象,當父親的賣掉親生女兒,竟然是為了“打賞”網絡上的虛擬美女主播,但是,事實就是如此荒唐可笑。因此,我們在這里不免要說到直播行業(yè)的亂象。
第一;在我看來,如果網絡直播博主是靠才華或者個人特長等正能量行為去博眼球,獲得別人關注的話,賺這份錢無可厚非。
但是,不可否認,當下有很多主播就是靠著“無底線惡搞”或者“賣弄風騷”來吸引別人關注。說難聽一點,有些主播的行為就是穿著衣服的“情色表演”。造成的社會影響極其惡劣,尤其是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發(fā)展和價值觀的影響。
當然,像新聞中這位父親的行為就是典型的“打腫臉充胖子”。完全是虛榮心在作祟。你還真以為人家叫你一聲“哥哥”“老板”什么的你就多了不起了。
第二;其實在這件事中還是挺讓人為買孩子的“汪某”感到憋屈的。雖說買賣兒童屬于違法行為,是有錯在先。然而,汪某在“領養(yǎng)”妞妞期間并沒有對其進行虐待或者轉賣行為。
但是,趙某因為自己沒錢還賬,還想要會孩子。于是就選擇報警投案,按人情來講這種做法確實太損了。畢竟,這種“買賣”關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。
也就是說,買孩子的汪某不但要面臨牢獄之災,并且這4萬塊錢有可能還打了水漂。所以,如果有些人真的是要領養(yǎng)孩子,一定要通過合法收養(yǎng)途徑,這樣不僅能有效的避免“拐賣兒童事件”,還能保障自己晚年的合法權益。
第三;那么在該事件中雙方將會受到什么處罰呢?根據(jù)最新消息:妞妞的父親趙某,因為涉嫌拐賣兒童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,而買孩子的汪某因涉嫌故意買兒童罪被判拘役5個月。
最后,只希望一些人能夠在虛擬的網絡環(huán)境中擦亮雙眼。網絡美女終究是虛幻,只有自己身邊的親人才是最值得珍惜和付出的!
對于這種事,大家有什么看法呢?歡迎留言評論!
有理有據(jù),實話實說,關注:大實話。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!
腦殘之人世間不少,4萬元買女打賞10個主播,賣兒女販法不說也不配為人父母。但是說回來對孩子也是好事,就這樣父親女兒和他一起也培養(yǎng)不成人,別說有前途了。但愿他的女能有一個好的人家買去好好培養(yǎng)成人!世上總是有的賭,吸毒,腦殘,懶,等不顧家及妻子兒女等,這些真的沒救。誰又有辦法呢?人活一世,草木一秋。好好努力尊惜吧!不要愛你和你愛的人生活在淚水與疼苦之中。
網紅、4萬元、云南人、違法犯罪,這幾個關鍵詞串聯(lián)了最近兩起一般人都會覺得匪夷所思的社會新聞。一起是圖新鮮花費4萬“體驗”網紅的“高端服務”;另一起就是今天的賣掉4歲女兒,一周揮霍3萬元打賞網絡主播。
作為云南人,大叔都覺得丟不起這個人!這兩個男子自然要為他們的行為付出代價。
但是,一片責罵腦殘、荒唐、禽獸之后呢?等著下一個“中招”的男子,繼續(xù)罵?當然不是。大叔覺得,我們應該思考以下2個問題:
我們需要什么樣的網紅經濟?
“網紅”是互聯(lián)網,特別是移動互聯(lián)網時代的產物,應運而生的“網紅經濟”也是這個網絡時代的新事物。
不管是網上的網紅淘寶店,還是線下的大理麗江手鼓網紅店,哪怕是直播菜攤買菜的男子,還有像大叔這樣努力成為自媒體領域的大v,用自己的知識、才華、情懷、特長,包括顏值,投身于這個創(chuàng)新的時代,這樣的網紅經濟,我們需要。
但像事件中的那些直播主播女網紅,靠著“無底線惡搞”、“賣弄風騷”、甚至直接穿著衣服“情色表演”,來吸引關注,直接誘導消費、打賞,甚至提供“高端服務”,這樣游走在灰色地帶、甚至違法犯罪的,這樣的網紅經濟必須打擊、凈網。
我們需要什么樣的網紅人物?
任何時代,都需要勵志偶像,無非是我們這個時代稱為“網紅”。
網紅人物沒有性別、年齡、美丑之分,也許下一分鐘,你我就成為了網紅。網紅具有“標簽”的意義,具有積極、正面、正能量或者寄予了某種大眾情懷的網紅,就是我們需要的。
這幾天的新晉網紅”冰花“男孩,代表了一種勵志、一種自強不息,更代表了社會的溫情和柔軟,這樣的網紅,我們需要。
云南外出打工掙錢的人很多,但一方面是如事件中的腦殘荒唐“豬角”,一方面是前幾天悲劇的留守”殺人爺爺“。
云南,真的不需要這樣的新聞,這樣的網紅!
到此,以上就是小編對于賣掉孩子打賞主播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,希望介紹關于賣掉孩子打賞主播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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